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安居,是城市管理与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。今年,自治区政协委员魏和清提交《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机制的提案》,针对当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突出、合同履行监督存在机制障碍等问题,提出具体建议,助力破解物业监管难题。
提案指出,近年来我区物业管理体制与政策体系逐步完善,但仍存在监督短板:物业服务合同签订、续签、公示监督不到位;物业公司服务不达标监督缺失;物业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足;业主违法违规行为及物业公司劝阻义务监督乏力;部分小区业委会履责监督缺位。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居民生活质量,亟待破解。
在合同监督上,建议督促未签合同或合同到期的小区尽快签订、续签书面合同,同时要求物业公司通过服务场所公示、微信群推送等多渠道,公开合同中服务内容、标准、收费等关键信息,保障业主知情权。
提案建议,在物业公司履约监管方面,各市县区需对照新修订的《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》,加快完善地方条例并增设监督处罚条款。住建部门及属地政府应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,围绕服务质量、履约情况、居民满意度等进行量化打分,建立并公布“红黑榜”,倒逼物业公司提升服务水平。对于物业公司违法违规行为,明确要加大查处力度:严查未经业主同意利用公共部位经营的行为,规范公共收益公示;强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督,要求公开使用方案、列支情况及工程进展,确保资金专款专用。在业主行为与物业公司义务监督上,建议严厉查处私搭乱建、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,对违规业主依法处罚;同时通过多部门联合检查,指导、培训物业公司规范履行劝阻、制止、报告义务,对履职不力者依法追责,消除小区安全隐患。(记者 韩瑞利)